由于妊娠期特殊生理性改变,孕前没有或只有轻微贫血的轻型或部分中间型地贫患者往往在妊娠后容易合并生理性贫血和营养性贫血,使得地贫患者的病情在妊娠期更易恶化且复杂化。地贫患者在妊娠后,尤其是在妊娠24周至32周之间,常出现进行性加重的贫血。
与正常孕妇相比,地贫孕妇发生心血管疾病、血栓性疾病、自然流产、早产、羊水过少、胎儿生长受限,剖宫产分娩以及新生儿低出生体重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增加。而且,不良妊娠结局与孕期贫血的严重程度、胎儿血红蛋白水平以及体内铁过负荷相关的并发症和脏器损伤密切相关。因此,及时改善地贫患者的妊娠期贫血,对于预防不良妊娠结局有着十分重要的临床意义。
作者:李艳芳,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产科
来源:好大夫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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